法律分析:撤销仲裁裁决的时间收到裁决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人民应当自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决。人民受理撤销裁决申请后,认为仲裁庭可以重新仲裁的,应当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暂停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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