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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怎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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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退诉讼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

诉讼费退费流程:

1、准备好上述材料;

2、给主办法官打电话约好时间,找其签字同意退费;

3、主办法官签字后,跟主办法官询问,是否需要主管副院长签字;

4、如果不需要主管院长签字,或者主管院长已经签了字,询问财物室什么时候办理退费,财务室电话多少;

5、以上手续都办好了去财务办理;

6、去之前,务必再核对一下身份证、缴费票,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宣判后,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告预先交纳的,如果胜诉了,会退还诉讼费用,然后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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