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程序。符合判处轻刑、不具社会危险性、身体状况特殊或羁押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几种情况: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只要是符合以上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由办案机关决定予以取保候审。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待遇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取保候审待遇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在案件审理期间暂时不羁押的一种措施。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固定住所和工作;2.没有潜逃、串供等嫌疑;3.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4.案件证据不足以支持羁押。申请程序一般包括:1.嫌疑人或被告人向提出书面申请;2.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查看案情、听取当事人陈述等;3.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予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待遇的目的是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是一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暂时不羁押的措施。只要满足相应条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个人都有权利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取保候审待遇的目的是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能够公正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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