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律赋予了乡镇对乡村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处理权。赋予了县级以上的行政强制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审批。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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