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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职工考核评比方案 篇18

来源:纷纭教育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每一位教职工,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经学校20xx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第一部分考核组织机构

  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成员:z

  二、年度业务考核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三、仲裁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第二部分教师考核办法及标准

  主要考核指标:从师德师风、廉洁自律、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成绩五个方面量化。

  一、德廉(20分)

  1.该项赋分18分。下列情况之一的该项不得分,不得评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乱罚款、违规收费或者从事有偿家教,在社会、学校造成一定影响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社会公德,有损教师现象,造成一定后果的。

  2.获得学生测评满意度优秀、校级、区级以上师德标兵等师德方面的加1、2分。(取高不累计)。

  二、勤(40分)

  (一)出勤(20分)

  升旗、例会请假每次扣1分,旷会每次扣2分,旷职的每次扣3分,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平时考勤缺席每次扣1分,事假超3天,每超过一天扣1分。每学期事假、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分别扣10、5分。

  (二)工作量(20分)

  个人教学工作量=(实际课时数+实际教案数/)×20,超过部分加入附加分中。

  三、能(40分)

  1.备课(4分)

  根据教案评价表打分折算,优秀教案4分、良好教案3分,合格教案2分。备课量至少提前一节课,检查时少备一节扣1分;无教案上课,一次扣2分;电子教案无二次备课每次扣1,扣完为止。

  2.课堂教学(18分)

  (1)严格按课程表和教学计划进度上课,按要求上好课,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听课教师评价好,且课堂教学学生满意率达到80%及以上的.得2分;听课教师评价较好,且课堂教学学生满意率达到60%以上得1.5分;一般者得1分。以教务处组织评价为准。

  (2)以教研组为单位,按照建构式生态课堂实施要求,组内每学期给每位教师评议一节课,优秀2分、良好1.5分,合格1分。

  (3)根据教务部门建构式生态课堂实施情况检查记录,优秀2.5分、良好2分,合格1分。

  (4)依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结合学生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好教学进度,按规定时间交教务处得分1分,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5)参加教学业务竞赛获得全国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区一等奖、二等奖加1.5分、1分。

  (6)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举行的各项教研活动,主动与同行进行交流、研讨,表现好,得1.5分;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得0.5分。

  (7)每学期认真完成校级公开课(讲座),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开课报表、教案、课件得2分。

  (8)开设省、市、区级公开观摩(示范)课分别加2分、1.5分、1分。

  (9)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节,写好听课记录。按照优良中分别得2、1.5、1分。缺听一节课扣0.5分,听课记录缺交该项不得分。

  3.作业布置与批改(4分)

  根据作业检查评价等第优良中分别计入4、3、2分。

  4.辅导、转化学困生(3分)

  (1)教师早读、下午辅导课、晚自习必须按年段安排,到班辅导得1分。迟到一次扣0.1分,缺1次扣0.5分(未到班级视为缺席),扣完为止。

  (2)转化学困生:教师学期初,定出转化学困生对象,报教务处备案,有转化措施、工作记录及总结,转化效果好的,得1分。有做转化工作,但材料不完整,转化效果一般,得0.5分。

  (3)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成效得1分。

  5.考试考务(4分)

  服从学校安排参加各类监考工作,认真履行考试职责,完成监考、阅卷、分析等工作任务得4分,考试成绩质量分析报送按教务处(年级)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监考迟到1次扣1分,缺席1次扣2分,出现考试事故(如倒装、混装、漏收试卷等)扣1分。

  6.教学研究(6分)

  (1)教师每学年结束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教学总结或教学反思得分1分,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省市区校级评选的论文一二三等奖(如专题报告需附文件、附发言稿),分别得分:3、2.5、2、1.5、1、0.5分。省级以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专著,编写教材、教参由正规出版社出版,3万字以上且有出版社证明的,得3分。本项最高3分。

  (3)主持中长期课题(规划、教研课题)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得2分、1.5分、1分、0.5分;短期课题(规划、教研课题)市级、区级分别得1分、0.5分。参与课题研究等分减半。以结题证书颁发为准。

  7.继续教育(1分)

  主动参加上级及学校的各项业务学习、培训、考试并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任务的得1分。缺席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四、绩(20分)

  高一、高二年级期中依据市区校联考成绩,期末依据市教研室统考成绩进行评比。分别依据本学期学生期中、期末成绩的年级均差和上学期学生期中、期末成绩的年级均差的差值计算成绩。根据课堂教学情况、学生问卷调查(或座谈会调查)、家长反映,所教学科在年级总评中地位和进步情况(即与年级平均分率的差距),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衡量。以上评价好,且所教学科班级在年级平均分、及格率左右得10分,成绩有明显优势得分,成绩差距较大得20分。

  教师教学成绩=本学期学生期中、期末成绩的年级均差-上学期学生期中、期末成绩的年级均差(按期中40%,期末60%折算)。

  高三年级考核依据高考成绩另行折算。

  依据教师教学成绩,进行排序按照优秀30%,良好50%,合格20%的比例,分别计20、18、16分。

  非考试学科按学科考查及格率和指导学生竞赛成绩给分(出示材料:获奖证书、文件或竞赛成绩册等)按情况分别进行排序,计20、18、16分。

  五、附加分

  1.此项限综合表彰荣誉类。获国家、省、市、区表彰分别加2.5、2、1.5、1分,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表彰分别2、1.5、1、0.5加分。获以上级别党、群团及非教育系统组织单项表彰减半加分,累加至1分。

  2.根据班主任班级量化成绩,分上下学期,以年级组为单位,按照优中良各得4、3、2分。

  3.经学校推荐,指导、培养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各级各类竞赛,本人获省、市、区、校优秀辅导(教练)员或所带班级(社团)获以下级别表彰,分别加省级(省厅级)以上一等奖3分;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2.5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区级一等奖1.5分;市级三等奖、区级二等奖、校级一等奖1.0分;区级三等奖、校级二、三等奖得0.5分;校三等奖得0.25分。以人数为单位累计,不可超过3分。同年、同级、同类比赛取最高一人次计分。单项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一般为一名。若超过1名,得分由指导教师平分。

  第三部分工勤教辅人员考核办法及标准

  主要考核指标:从师德师风、廉洁自律、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成绩五个方面量化。

  一、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德廉)(20分)

  主要考核政治立场、原则性、是非观念,职业道德、责任心,服从分工情况,合作意识。

  基本要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拥护党的方针,热心投入学校各项活动中;政治思想觉悟高,是非分明;顾全大局,服从工作安排,尊重他人;忠于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勇于承担责任;为人师表,尽心尽力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1.该项赋分18分。下列情况之一的该项不得分。搞无原则纠纷、搞小团体、乱罚款、违规收费,在社会、学校造成一定影响的;违反职业道德或者社会公德,有损学校员工形象,造成一定后果的。

  2.获得测评满意度优秀、校级服务标兵等加1分、区级以上服务标兵等加2分。

  二、工作表现(勤)(60分)

  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包括工作纪律考勤、值班考勤和集体活动考勤;工作量程度;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等。

  基本要求:出全勤。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量符合学校规定。工作主动性强,积极性高,

  1.出勤(20分)

  升旗、例会请假每次扣1分,旷会每次扣2分,旷职的每次扣3分,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平时考勤缺席每次扣1分,事假超3天,每超过一天扣1分。每学期事假、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分别扣10、5分。

  2.工作量(20分)

  满工作量,能够加班加点,工作成绩显著,其它方面工作也完成很好(20);基本满工作量,工作成绩较好。尚能完成其它方面的工作(16分);工作量不太满,工作完成一般(12分);工作量少,工作完成较差(8分)

  3.工作积极性(20分)

  根据服务对象测评、部门负责人、同行测评、分管领导测评评价情况,进行量化,满意得20分、基本满意得16分、不满意得12分。服务对象测评分占40%,同行测评占20%,领导测评分占40%。

  三、工作能力(能)(20分)

  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效率。

  基本要求:胜任本职工作,工作规范有序,能解决岗位范围及其它一些问题,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团结协作,服务态度热情。工作效率高。

  1.出现下列情况的:责任心不强,工作有重大失误者1次扣3分。工作不及时,造成一定后果或者影响者1次扣3分。推诿扯皮、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者1次扣3分。

  2.根据服务对象测评、部门负责人、同行测评、分管领导测评评价情况,进行量化,满意得20分、基本满意得16分、不满意得12分。服务对象测评分占40%,同行测评占20%,领导测评分占40%。

  四、工作成绩(绩)(20分)

  主要考核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

  工作成绩显著。工作质量优,做事效果好,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根据服务对象测评、部门负责人、同行测评、分管领导测评评价情况,进行量化,满意得20分、基本满意得16分、不满意得12分。服务对象测评分占40%,同行测评占20%,领导测评分占40%。

  五、附加分

  此项限荣誉类综合表彰,获国家、省、市、区表彰分别加2.5、2、1.5、1分,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表彰分别2、1.5、1、0.5加分。获以上级别党、群团及非教育系统组织单项表彰减半加分,累加至1分。

  第四部分说明

  1.依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等次,优秀人员按区分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具体人员名单。

  2.所有采用数据、材料等均为20xx年度。

  3.教学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为不合格: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错误,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服务对象不满意。

  4.工勤教辅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为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工勤技能能力水平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心不强,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错误,服务对象不满意。

  5.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不得评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乱罚款、违规收费或者从事有偿家教,在社会、学校造成一定影响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社会公德,有损教师现象,造成一定后果的;管理不当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旷职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有教育、教学责任事故的;每学期事假、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

  6.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勤人员不得评优:搞无原则纠纷、搞小团体、乱罚款、违规收费,在社会、学校造成一定影响的;违反职业道德或者社会公德,有损学校员工形象,造成一定后果的;管理不当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旷职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学期事假、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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