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纷纭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合同成立的外贸交易要件

合同成立的外贸交易要件

来源:纷纭教育


涉外贸易买卖合同成立要件包括:存在订约当事人、合法订立、一致协商主要条款、要约和承诺阶段。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后合同成立。若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未采用,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则合同成立。

法律分析

涉外贸易买卖合同的成立的要件如下: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合同的订立符合法律规定;

3、当事人必须就协议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拓展延伸

外贸交易合同的法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外贸交易合同的法律要求和注意事项涉及多个方面。首先,合同的成立应遵循国际贸易法律和相关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其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商品的描述、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方式等。此外,合同还应考虑到货物的运输和保险安排,以及争议解决机制等。在签署合同前,双方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同时,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沟通,并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最后,若发生争议,双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结语

涉外贸易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合同的合法订立、协商一致的主要条款以及要约和承诺阶段。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自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时起合同成立。若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并得到对方接受,该合同也有效成立。外贸交易合同的法律要求和注意事项涵盖广泛,包括合法性、权利义务明确、货物运输保险安排等。双方在签署前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保持沟通并解决问题,若发生争议应依约定解决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