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生产型监区大都是各种劳务加工,电子,服装,机械,箱包,配件等。2.部分特岗犯从事各式各样的工作,库管,统计,水电工,机修,文教,生活大组长,生产组长,卫生员,扫地的,大夜岗,监督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六十九条 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第七十条 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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