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二、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的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三、由人民来委托。
医疗事故鉴定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