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属于违法行为,可依法对作案工具进行没收。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责令改正,可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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