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失踪了能离婚。当事人要离婚的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认为夫妻感情确实无法挽回的,可以准予离婚;甚至配偶失踪已满两年的,当事人还可以基于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向申请宣告其已经失踪,只要配偶被宣告失踪的,当事人就能以此为由请求判决二人离婚。
一、当事人单方面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单方面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形如下: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此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允许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多长时间才判离婚
夫妻通常分居两年,但这不仅仅是一个条件。只要夫妻关系破裂,就应该判决离婚。如果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允许离婚: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