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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拖欠债务未偿还,如何解决?

来源:纷纭教育


本文讲述了当遇到对方不还钱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尝试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如果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可以采取财产保全和向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的措施。在债务人失踪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追讨债务的问题。

法律分析

如果遇到对方不还钱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尝试与其进行协商,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考虑向有管辖权的起诉,并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副本等材料给。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二、债务人失踪,联系不上怎么办

债权人最烦的就是债务人失踪了,怎么都联系不上,想协商解决都不行,起诉又相对麻烦,花了钱打赢官司还不一定能要回欠款。遇到这种情况还是非常之多。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那应该怎么办呢?

1、财产保全:如果有房、车等资产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

2、起诉还款:只要有欠债人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就可以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3、向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结语

债务人失踪时,当事人可以尝试协商、起诉或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先尝试协商和起诉,如协商不成,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起诉。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可以先进行财产保全,然后向起诉还款。如果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财产,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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