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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需要承担抚养责任?

来源:纷纭教育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跟随取得抚养权的一方生活。因此,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通常不会与孩子一起生活。这意味着,不需要负责孩子的日常生活起居,而孩子的抚养费则由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自身条件、父母条件以及孩子生活环境等方面来争取。在离婚案件中,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取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更大。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跟随取得抚养权的一方生活。因此,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通常不会与孩子一起生活。这意味着,不需要负责孩子的日常生活起居,而孩子的抚养费则由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

一、判定孩子的抚养权要考虑哪些因素

可以通过下列几方面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自身优于对方的基本条件

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

(二)自己父母优于对方父母的基本条件

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自己提供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四)多与孩子沟通,与孩子建立良好的关系

一般情况,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二、孩子的抚养权该如何去争夺?

孩子抚养权的争夺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可以收集以下证据材料来争取子女抚养权: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拓展延伸

没抚养权一方可以带孩子玩几天吗

关于没抚养权一方是否可以待孩子玩几天的问题,一般而言如果获得取得抚养权一方同意是没问题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只可以去探望孩子是不能带孩子离开几天的,如果擅自带离孩子,可能对方会以此为由向申请中止探视,即要求中止该次探视的权利或者取消下次探视,但不会终止未取得抚养权方的探视权。

结语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跟随取得抚养权的一方生活。因此,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通常不会与孩子一起生活。这意味着,不需要负责孩子的日常生活起居,而孩子的抚养费则由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不过,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可以考虑自身条件、父母条件以及孩子生活环境等方面,通过收集证据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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