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为规范环卫处公务车辆管理,确保公务车辆得到妥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车辆性能与使用率,保障环卫处工作用车需要,制定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一、公务车辆的维护和日常保养管理由各科室和综合管理科负责,做好车辆的检查情况记录。公务车辆的使用由各科室确定专人负责驾驶,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各分管领导负责调配。
起施行。常州市新北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考勤管理制度为严格单位内部管理,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促进新北区经济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考勤内容:
1.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情况;
2. 上班期间劳动纪律情况;
3.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
4. 出勤、缺勤等情况;
常州市新北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信访接待工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做好市容环境卫生信访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综合科具体负责信访工作,重要信访案件处领导亲自协调处理。
二、 信访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来访来信来电登记表》,不得遗漏和丢失。严格执行登记、立案、调查、催办、答复、上报、归档等工作制度,及时督办、催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三、 按照热情、服务、公正、及时、稳妥的原则,文明接待,做好宣传、疏导、解释工作,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
四、 对于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及时办理,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拖延和积压。专办件限十天内办结,一般信访件限十五天内办结,较复杂的信访件不得超过一个月办结。
五、 对来信、来访、来电问题查处后(除匿名、假名、无地址的情况外),要及时向信访人进行书面或口头答复,如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继续复查,并将结果回复信访人。
六、 所承办的信访案件,必须写出书面查处报告及答复,专办件要将原件、转办涵、调查资料、处理结果一起上报处综合科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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