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合疗报销比例如下:
1、门诊医药费用补偿比例为70%,每人每日封顶40元,年度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超出部分可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
2、普通门诊累计补偿额度用尽后,全年未报销的门诊医药费起付线为2000元;
3、门诊(卫生所)就诊报销比例为60%,医院级别越高报销比例越低,三级甲等医院报销30%;
4、住院报销比例中镇卫生院报销60%,三级甲等医院报销30%;
5、大病报销比例中,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省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特定疾病最高补助70%。
陕西合疗的报销范围: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包括符合规定的药品费、诊疗项目费、服务设施费等;
2、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针对重大疾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补充报销;
3、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对于规定的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
4、住院费用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包括住院期间的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等;
5、特殊疾病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对于规定的特殊疾病给予更高比例的报销。
综上所述,陕西合疗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包括门诊医药费用、普通门诊、门诊就诊、住院和大病报销等方面,具体比例和限额也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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