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民办单位注销办理是什么流程
1、提出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办结
二、上海民办单位注销办理形式标准
1.按办事指南要求填报申请材料;
2.收件时间以受理室收到全部材料的时间为准,此时间将标注在收件凭证上;
3.申请材料中包括其他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性材料的复印件,申请人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
三、上海民办单位注销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表》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的文件
四、上海民办单位注销办理方式
(1)办理环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出注销申请,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的决定。根据决定结果制作文书并送达申请人,同时抄送业务主管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五、相关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是本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第六条规定: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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