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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迁移是否可行?

来源:纷纭教育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没有办理单户手续的居民户口,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集体户口不具备户条件,不能个人交纳社保,孩子入学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集体户口迁出不落是不允许的,迁移户口的情况包括不在集体户口登记的单位工作、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未在当地就业、有本人名下住房但不在当地工作等。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一个人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集体户口

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二、集体户口迁出不落可以吗

集体户口迁出不落是不可以的。这不仅是为了管理规范,也是防止大家户口丢失。

三、5种情况需要迁移户口

1、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的单位工作。应当及时将户口迁至现单位或现居住地。

2、不在天津工作,在天津无本人名下的住房。在天津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未在天津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将户口及时迁出天津,对未按要求将户口及时迁出的,机关将采取户口冻结措施。

3、不在天津工作,但在天津有本人名下的住房。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当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4、现已离职,在天津有期房,尚未入住。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所在单位工作的集体户口人员,如在津已购置住房但未实际入住的,应当及时向集体户口登记单位及机关说明实际情况,待房屋入住具备户口迁移条件后,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5、原单位倒闭,户口空挂在原单位集体户口上。对集体户口单位已破产倒闭、合并的集体户口,机关将撤销其集体户,集体户成员应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或现单位,对查无下落的,机关将对其户口冻结。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结语

集体户口是指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不具备单户条件。集体户口的迁移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的单位工作、不在工作地有本人名下的住房等情况。户口迁移是为了管理规范和防止户口丢失。根据《户口登记条例》,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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