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的理由包括:因人身自由受而不能完成抚养和赡养义务的理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财务后第三人不能正常生活生存的;冻结了生活必须的资金账户的;被扣押财物权属不归行为人的等,都是可以主张中止执行权利的。
当然还有其他要件和程序的规定,按照程序规定进行了才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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