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伪造借据的确认,具体如下:
1、被胁迫、胁迫、委心写借条;
2、赌债,没钱还要写借条;
3、伪造借据,如伪造签名、印章等;
4、借据被贷款人收到后,贷款人没有实际向借款人支付;
5、在饮酒、吸毒等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出具的借据;
6、重大修改借据数额、还款日期、利息协议等内容。
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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