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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的组织形式为实行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相结合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主观: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区别有:集中采购的主体是集采机构,分散采购的主体不固定;集中采购有目录规定,分散采购是目录以外和经过批准的项目;集中采购的目的是发挥的优势和作用,分散采购的目的是提高单位的采购效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第二十六条
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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