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的产权问题需要警惕的是:是否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转售是否经共有人、承租人、抵押权人同意;是否被鉴定为危房;是否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子;是否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是否被法律交易。
一、二手房交易前我们需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交易前我们需要注意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注意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注意合同约定尤其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注意房屋质量是否真实;注意物管费用是否有拖欠;注意房屋是否被交易等。
二、二手房不能转让的情况及流程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2)违章建筑的房屋。(3)所有权为共有,未取得其他所有人同意而转让的房屋。(4)鉴定为危楼的房屋。(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7)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同意而出售的房屋。(8)依法被司法和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权属转移的房屋。(9)已经出租给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房屋。(10)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11)存在超标未经处理的房改房。
三、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以下事项:
1、房屋产权是否明确;
2、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
3、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4、房屋质量是否合格;
5、房屋是否被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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