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即生效。因此,一、劳动合同入职一个月内签不违法的说法是错误的。正确的是,劳动合同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否则可能会违反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即生效。因此,一、劳动合同入职一个月内签不违法的说法是错误的。正确的是,劳动合同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否则可能会违反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可以变更吗
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怎么写
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可以写短期或者长期,如果是试用期,最高不超过六个月。短期劳动合同期限有3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有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劳动合同。具体看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等情形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条款,关系到员工的工作稳定性和用人单位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自起算点,一般应当与员工的工作年限或者工作经历相适应。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期限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 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期限为固定的年限,如3年、5年等。这种方式适用于员工工作经验较为浅薄的情况,但对于工作经验丰富的员工来说,可能会其发展空间。
2. 无限期:即劳动合同期限没有固定的终止时间,员工可以一直从事该工作。这种方式适用于一些需要长期从事的工作岗位,如医生、教师等。
3. 短期:即劳动合同期限为较短的年限,如1年、2年等。这种方式适用于员工流动性较大、工作内容较为简单的情况。
在劳动合同期限的书写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明确具体:劳动合同期限应当明确具体,不能模糊不清,以免产生歧义。
2. 合理合法:劳动合同期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相关规定。
3. 公平合理:劳动合同期限应当公平合理,不能过于苛刻或过于宽松,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是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约定,关系到双方的权益。在书写过程中应当遵循相关原则,以维护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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