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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与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人民、人民依法行使职权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五条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刑事诉讼法》
第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

《刑事诉讼法》
第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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