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原则,是指经济诉讼的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项,在的主持下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意见,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辩论原则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所有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原则和程序。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进行辩论,既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
辩论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事人辩论的范围既可以是程序方面的内容,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内容。
(二)辩论权是当事人进行辩论的基本权能。
(三)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形式。
(四)经当事人辩论所形成的“材料”应当是作出判决的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2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