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事处,是我国乡级行政区街道的管理机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事处,作为派出机关。街道与乡和镇等同属乡级行政区。
2、由于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很多县也相继设置街道作为行政区划单位,渐渐朝“市建制”转变。
3、事处作为区(市)的派出机关,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历史性积极作用。随着城市经济飞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事处的作用更显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 第六十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个街道,管理机构为事处,作为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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