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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固定期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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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固定期板)

编号:

劳动合同书

(固定期限)

方:乙

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1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家庭住址

XX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XX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以及公司各项相关制度的规定。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休息日为2天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第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按国家标准实施

五、劳动报酬第九条

甲方每月3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乙方填写、如没有可不填)

元。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2元或按

(乙方填写,如有可填写,没有可不填)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国家国标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十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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