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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局怎么走流程

来源:纷纭教育


去劳动局走流程如下:
1、首先确定用人单位名称;
2、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甲方写的单位名称;
3、投诉这个单位就可以了。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仲裁是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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