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由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组织召开的,以上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或会议,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法律依据:《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会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党总支也可采取支部或总支大会的形式)。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支部大会、总支大会分别由党小组长、支部、总支召集或主持。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包括: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