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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缺席怎么办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

组织生活会缺席党员能自我批评,如果只是一次半次是可以原谅的.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党员人数较少的,可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法律依据:

《中国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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