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有效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为履行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夫妻购置家庭用品、修缮房屋及为支付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等。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原则上由本人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