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承包地与口粮地的区别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口粮田是基本农田,只能种农作物;承包地是在口粮田以外另行承包的土地,可以用于种树、搞养殖、甚至盖房开工厂等经营活动。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但需遵守法律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一、承包地与口粮地有没有区别
口粮田是基本农田,承包地是在口粮田以外另行承包的土地,承包地可以用来种树,搞养殖,甚至可以盖房开工厂。口粮田原则上只能种农作物。即两者性质不同。口粮田是针对本村村民的粮田分配,承包地还可以承包给本村以外的人。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可以。《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民法典的承包地的收回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六条【承包地的调整】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
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办理。
第三百三十七条【承包地的收回】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拓展延伸
民法典关于承包地收回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承包地收回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土地承包法中。根据该法规定,承包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承包方违反土地承包法规定,严重违反农业法律法规,或者严重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承包方长期不履行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发包方要求收回承包地的。
另外,民法典关于承包地收回的规定还包括,承包方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承包方长期病痛导致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承包方重度残疾或者丧失主要劳动能力的;承包方或者其他农户弃耕抛荒、荒芜或者放弃承包土地的;承包方长期离家外出,无法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的。
民法典关于承包地收回的规定表明,发包方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收回承包地。这些规定是为了保护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结语
口粮田与承包地虽有区别,但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民法典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承包期内发包人可以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但需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承包方、土地经营权人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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