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1.当事人具有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2.真实表达离婚意愿,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3.不违反法律禁止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分析
有效的离婚协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愿真实,并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一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二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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