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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未经我的允许用我的真实姓名做微信昵称应怎么处理

来源:纷纭教育


姓名权是自然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当遭到他人侵犯时,当事人有权要求侵害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此外,当事人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然而,姓名权的行使应遵循公序良俗,不能违背社会道德规范。

法律分析

姓名权被他人侵犯的,当事人应该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一般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拓展延伸

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真实姓名作为微信昵称的法律后果及应对措施

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真实姓名作为微信昵称可能涉及到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等法律后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他人未经允许使用您的真实姓名作为微信昵称时,您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首先,与对方进行私下沟通,要求其立即更改昵称,明确表示您的不满和要求。如果私下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微信官方进行投诉举报,提供相关证据,要求其介入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真实姓名作为微信昵称的行为可能会面临法律追责,您应积极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综上所述,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真实姓名作为微信昵称的行为可能涉及到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等法律后果。当遭遇此类情况时,您可以通过私下沟通、向微信官方投诉举报或寻求法律援助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牢记,保护个人姓名权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也是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重要一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五章 网络保护 第七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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