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当事人一定要是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机关、妇联组织等(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社区组织);
(2)一定要注明被申请人的姓名、常住地址亦或是工作单位;
(3)请求要具体,事实、理由要充分;
(4)举证说明曾经、现在所受的侵害,以及即将受到侵害的可能(如机关接处警记录、处理经过、社会机构所做的记录亦或是所开具的证明、当事人就医记录、所收到的威胁性短信、妇联组织收到的投诉记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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