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以什么形式作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以裁定形式作出。
一、遭遇家庭暴力可不可以申请人身保护
可以。受害人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可以向受害人或者加害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在审查以后,发现受害人却有上述情形的,应当作出裁定。人民在所做裁定中,会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形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二、执行异议可以口头提出吗
口头裁定是“书面裁定”对称。以口头形式作出裁定,裁定形式之一。在我国,人民审理案件过程中,就诉讼程序或部分实体问题作出对案件影响不大的裁定时,可采用口头裁定。通常做法是,审判庭作出裁定后,由审判人员当庭口头宣布裁定内容以及处理结论,勿需制作裁定书,但应记入笔录。口头裁定一般于宣告之时即发生法效力,应予执行。根据口头裁定以及管辖权异议的相关内容来看,管辖权异议口头裁定是可以进行上诉的,因为国家是认可口头裁定的。
三、民法典男方遭遇家暴要怎样办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如果遭遇到女方家暴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使自己的人身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向提起离婚诉讼,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诉求,请求判决二人离婚,通过解除夫妻关系的形式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一般来说,如果家暴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二人离婚的机率都较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以裁定形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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