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除非涉及知识产权)。除此之外,其他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要看过户的手续而定,如果走的买卖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购买。如果是赠与,没有强调是赠与给个人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3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工资、奖金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物。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主要指农村中的农业生产和城市里的工业生产以及第三产业等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收益,有劳动收入,也有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的财产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
(四)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民法典》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照法律规定接受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合法财产,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所取得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接受赠予人无偿给予财产的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必须是已经取得所有权的财产,比如受赠予人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实际取得财产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实际取得财产权的,赠予合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予财产,不是夫妻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指上述四项财产以外,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赠与或买卖等手续来确定。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明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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