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纷纭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加油一个月后去油站补开是否合理

加油一个月后去油站补开是否合理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合理。国税总局明确要求加油站必须按规定使用税控加油机或安装税控装置的加油机从事成品油销售,每月按实际油品销售量征收。加油站在销售成品油时,应如实向消费者开具,不得拒开或以其他票据代替。对于一些消费者在加油时购买烟酒等物品,如果加油站开具的是普通,不会因此流失税款,加油站存在没有分清物品名称的差错。如果一些企业最后开具的是,其中就存在偷逃税问题。因为油品对于企业可以冲账,允许进行抵扣,但是烟酒等物品则不能抵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