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与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属于违法行为,不论对方是否自愿。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对自己的性自主权有处分权,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对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也有相应的刑罚规定。
法律分析
一般谈恋爱不违法。与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是违法行为,如果是女孩会涉嫌强奸罪,如果是男孩会涉嫌猥亵儿童罪。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对自己的性自主权做出处分,所以如果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国家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三十四条未成年学生旷课、逃学的,学校应当及时联系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了解有关情况;无正当理由的,学校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督促其返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性关系的法律责任。一般谈恋爱并不违法,但与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都是违法行为,涉及强奸罪或猥亵儿童罪。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自愿情况下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对于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我们要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于在此方面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婚姻家庭权益第六十二条国家鼓励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共同进行医学检查或者相关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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