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的,由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单位缴税,到建设单位报销)。即;施工单位收取工程款的同时也收取了报销的税金。
2、施工单位采购材料的13%,作为进项税,也可以与建设工程的9%(销项税),作抵扣。所以,施工单位没有增加成本。
3、举例说明;假如,材料费100元(不含13元),其它费用100元,工程款合计200元,应纳税200*9%=18元,抵扣进项税13元后,实际缴纳5元。开具工程款218元。建设单位将218元含税工程款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手到218元,减去材料采购13元,工程5元,剩余200元是施工的工程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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