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在某个地区申请住房保障的资格要求,包括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10万元、无住房家庭、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以及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需要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并在当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
1.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不包括本市户籍的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当地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10万元;
4.无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能还存在其他条件,申请时请依据当地的办理。
拓展延伸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人为单身家庭且共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累计满5年;
(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参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前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累计满3年;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参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前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累计满6年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具有稳定职业或者稳定收入;
(六)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参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前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累计满9年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具有稳定职业或者稳定收入;
(七)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参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前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累计满12年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具有稳定职业或者稳定收入;
(八)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参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前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累计满15年;
(九)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十)其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证明材料。
因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满足以上条件。
结语
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住房保障,但需要符合当地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享受更优惠的租赁价格和更多的福利。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了解更多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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