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职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这是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一条内容,我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全文是通过列举的形式列举了我国公职人员会受到政务处分的情形,但是法律具有滞后性,也具有局限性,不能穷尽生活中的各种情形,对新出现的违法行为,只能通过兜底条款来约束,这里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就是兜底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一条 公职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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