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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五十四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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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违团体登记管理规章行为的认定及处罚,违团体登记管理规章的行为,是指违团体登记管理规章,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或者被主管部门撤销登记后,仍以原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行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社会团体的管理。,2 .未经机关许可擅自经营需要由机关许可的行业的行为的认定及处罚,需要机关许可的行业,是指工商业中其经营的业务容易被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由机关对其实施特殊治安管理的行业。,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章需要由机关许可的行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捕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违反国家规章,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章需要由机关许可的行业的。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取得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章,情节严重的,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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