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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头上伤口几公分算轻伤

来源:纷纭教育


头部伤口轻伤鉴定: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厘米以上;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平方厘米以上,儿童头皮撕脱伤面积达1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平方厘米以上;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到8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以及对伤者造成颅骨骨折、外伤性蛛网膜下出血、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的神经功能障碍均属于头部轻伤鉴定标准。

一、最新法医鉴定轻伤等级治疗

轻伤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脊髓挫裂伤为轻伤一级。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颅骨骨折;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为轻伤二级。

二、交通事故造成10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7、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8、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9、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10、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低视力1级。

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4、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5、眼内异物存留。

6、外伤性白内障。

7、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8、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9、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10、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11、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12、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13、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14、鼻尖缺失(或畸形)。

15、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16、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

17、头皮无毛发40平方厘米以上。

18、颅骨缺损4平方厘米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平方厘米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9、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3、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3、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3、肺破裂修补。

4、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2、胆囊破裂修补。

3、肠系膜损伤修补。

4、脾破裂修补。

5、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6、膈肌破裂修补。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2、骨盆畸形愈合。

3、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4、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5、子宫破裂修补。

6、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7、膀胱破裂修补。

8、尿道轻度狭窄。

9、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3、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4、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5、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6、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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