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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能否买卖?公租房租赁条件有哪些?

来源:纷纭教育


公租房是由或公共机构所有的保障性住房,不能买卖只能租赁。租赁条件包括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情形、共有房屋需获得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需获得抵押权人同意。租金由双方协商,需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租人应依法纳税。

法律分析

一、公租房可以买卖吗?

公共租赁住房简称为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因此公租房是不能够进行买卖,只能用于租赁。

二、公租房出租的条件:

(一)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二)无本规定第三条所列的情形;

(三)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四)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租的租金由租赁双方当事人协商议定。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其中涉外房屋租赁应当向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租后,出租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拓展延伸

公租房的产权归属和转让规定

公租房的产权归属和转让规定是指在公租房领域中,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和转让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租房的产权通常属于国家或所有,租赁人只能享有使用权,而不能拥有所有权。这意味着公租房的转让是受到的,一般不允许私自买卖。然而,一些地方可能会制定特定的,允许在特定条件下进行公租房的转让,但需要符合一定的审批程序和规定。因此,对于公租房的产权归属和转让,具体的规定会因地区而异,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和法规来进行了解和遵守。

结语

公租房是由或公共机构所有,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根据相关规定,公租房不能进行买卖,只能用于租赁。出租公租房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且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出租人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依法纳税。公租房的设立和管理有助于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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