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房产所有权变动的表现之一是房产证上名字的变更。赠与行为中的改名一般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如果是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如果是有房无贷,则视做赠与。赠与手续包括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管部门
法律分析
房产所有权变动的表现之一是房产证上名字的变更。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
2、你提问的房产证改名应该是属于赠与行为中的改名,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3、如果是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4、如果是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5、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A、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B、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拓展延伸
赠与房产证改名的步骤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赠与房产证改名的步骤如下:
1. 赠与人与受赠人协商确定新的房产证名称;
2. 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新的房产证;
3. 受赠人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上述步骤。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在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结语
房产证上名字的变更是房产所有权变动的表现之一,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三种方式。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如果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如果是有房无贷,则视做赠与,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手续,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赠与手续需要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公证法(2017-09-01)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公证法(2017-09-01)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公证法(2017-09-01)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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