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
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级人民经审査,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
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
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
以向上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
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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