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植物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
乙方在招商中心需要增加植物数量, 在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共同
签署的“租赁合同”基础之上,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服务合同”中未尽事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植物数量及月租金:将“租赁合同”中的植物数量增加盆及米长的围栏,则增加后月租金金额为¥元/月(大写: )。即增加部分为: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植物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植物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其他说明: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