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__,男,42岁,汉族,河北省__市__县__镇人,建筑工程公司经理,现住住宅小区,联系电话:138_____349。
被申请人:周__,男,46岁,满族,河北省__市__县__镇人,个体工商户,现住_小区,联系电话:187______258。
请求事项:
要求冻结周在工商银行的50万元银行存款。
事实和理由:
20__年6月,我建筑公司承包周___个体经营的大药店三层楼主体建筑工程,20__年4月完工,按合同约定周___应于20__年5月工程完工之后一个月付清欠余工程款,但截至20__年十月经我公司多次催要,对方依然拒绝支付所欠工程款50余万元。我公司于20__年10月对周___依法提起诉讼。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财产,便于和保证裁判文书的执行,故现我向法庭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庭依法查封被申请人_元的银行存款(账号)。
申请人本人提供担保:我公司愿提供位于__街号办公楼作为担保(市值60万元)。
特此申请
此致
__县人民
申请人:李____(公司章)
20__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