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女,X年XX月生,汉,身份证号:住:北京市大兴区X10号楼1单元1203,电话:
被申请人:,男,1981年9月生,身份证号:,
住:北京市海淀区路1号院3号楼3单元204,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被申请人XX名下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路2号1号楼1单元103的房屋一套,禁止该房进行办理产权转让或变更行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保障将来判决的执行,特提请贵院对该房屋作出保全。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
申请人:
20xx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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