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费员负责到公司统计处按编号领取、交纳停车场、费用,并对数量进行登记、核销,在收费员的《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上登记。
2、停车场要有连续编号,收银员每日领取按回缴费用数量签领,节假日由收银员负责一定数量备用,收费岗位存放的不超过10本;严禁转交人员之外的人。
3、收银员换岗或下班,应通过《车辆临时停放费用、票据交接登记表》将票款移交给下一班收银员,并记录交接情况。
4、收银员返回岗位时必须立刻办理交接,庆典票款,对该岗位票款负责。
5、每个收费岗均有相对固定的经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的收银员,人数满足换岗要求。相对固定的收银员不在岗期间(吃饭或上洗手间)由其他经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的收银员担当职责。
6、所有涉及交接票款的环节均需做好记录,并定期存档。
7、收费人员按规定标准,并开具停车定额,上应注明车牌号和缴费所属期间。
8、收费人员或专职办卡人员按收费金额派发相应固定收费金额的停车月卡、季卡、年卡交付款人任何人不得修改收费系统中的收费金额、期限,办理月保的车主需签定《车位服务协议》并登记清单,同时登记《智能卡发放登记表》,表中应包括而不限于房间号、车牌号、缴费所属期间和收费金额,并请客户签收确认。
9、向公司统计领用停车费定额,收费经理或服务中心收费员应在《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上登记领用情况。
10、服务中心收费员应至少每周对停车场各收费岗进行一次突击检查,核实当班收银员手中的现金、票据、车辆出入凭证或电脑收费系统等金额是否相符,并填写《项目车场收费管理检查记录表》。
11、使用停车场电脑收费系统的项目,收费经理应至少两周一次根据系统中的收费数据,与当月各收银员上缴的款项总额核对一致,并填写《项目车场收费检查记录表》服务中心收费员每周不少于1次抽查各岗位的检查记录,并核对费用是否相符。
12、收银员到达现场检查故障情况,并第一时间上报收费经理,收费经理通知工程部相关责任人到场维修。
13、收费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收费,经收费经理同意后,使用手动计费并通知工程部前来处理系统故障。
14、收款过程中快、准、不错收、不漏收,对于各种钞票必须验明真伪。
15、收费厅门应保持关闭,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收费亭,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收费亭须作登记,小心保管现金,防止罪案发生;对使用收费亭电话之人员做详细登记,禁止长时间使用公司电话。
16、工作时间不得携带死人款项上岗,每日收入现金,必须切实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不得以长补短。备用金,必须班班交接,天天核对,并在班前班后准备足够零钞,不得将挪作私用。
17、收银员入职上岗前须签订“收银员违规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的要求自觉遵守相关工作准则、规范和制度。
18、严格按照作废的操作规范,若发现有违规行为,按等同于贪污处理,并按照公司十不准奖罚条例进行处罚。(注:对司机遗弃的,应马上在该票的正面盖上“作废”章,并同时投入废票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