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合同条款
流水编号:_____________
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顾客: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 取件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
1.顾客送衣物时应如实告知衣物的有关请况;经营者应按规定检查衣物,如实告知可能产生的不良洗染效果。《凭单》填写不清楚、不完整而引发的责任,由经营者承担。
2.顾客对价值超过20__元的高档衣物可要求“保价清洗(染)”,并按照双方议定的保价标准支付保价清洗(染)费。
3.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应达到《北京市洗染业服务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或达到顾客在《凭单》中提出的特殊要求。
4.顾客应持取衣凭证取回衣物;取衣凭证丢失的,应持本人有效理挂失和取衣手续。
5.顾客取衣物时应当场检验洗染质量,如有问题应与经营者即时确认。洗染质量未达到要求,或造成衣物损坏、丢失的,经营者应按照《北京市洗染行业经营管理规范》的规定执行。折价赔偿时,顾客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购物票据。顾客不能提供购物票据的,经营者应以该衣物出现问题时的实际购置价或咨询厂商后的价格为参考估价赔偿。未“保价清洗(染)”的衣物,折价赔偿额最高不超过20__元。对于衣物洗涤标识有误等非因经营者过错造成的洗染质量问题,经营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6.经营者逾期未完成洗染工作的,顾客可要求经营者每日按洗染费用的5%支付延时费(重新加工的时间除外),顾客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洗染费用。经营者只能部分完成洗染工作的(收衣物时经营者已声明无法完成的除外),应相应减收洗染费用。顾客逾期30日未取衣物的,经营者可自第31日起每日按洗染费用的5%向顾客收取保管费。
7.因洗染欺诈行为使顾客受到损失的,经营者除按《北京市洗染行业经营管理规范》承担责任外,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的规定支付洗染费用一倍的增加赔偿金。
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洗染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洗染行业协会热线:1601111 消费者协会投诉热线:96315)
顾客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者盖章: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条款
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
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
医疗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中最主要险种。它以医疗机构为投保人,只要一个医院投此保险,该医院的一切在职人员均在被保险之内。
1.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1)因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医疗失误造成病人人身伤亡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受人已经治疗和正在治疗的医疗费用、受害为此而延长病期的误工工资、营补助及死亡、残废赔偿金等。注意:只有那些在保险单上提到了的医疗手段才属于医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
(2)因被保险人供应的药物、医疗器械或仪器有问题并造成患者的伤害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只限于与医疗服务有直接关系的,并且只是使患者受到伤害。
(3)因赔偿引起纠纷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它事先经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
2.除外责任
责任保险及职业责任保险的共同除外责任之外,还有:
(1)被保险人任何犯罪、违法及触犯法律与法令的行为。
(2)被保险人在醉酒或麻醉情况下施行的医疗手段。
(3)被保险人采用的不是为治疗所必须的医疗措施与手段,如整容手术。
(4)当病人处于全麻情况下采取的医疗措施所造成的损害,但在指定的医院所做的手术不在此条之列。
(5)在发生意外时为紧急救护所支付的费用,因为紧急救护是医疗机构理所当然的义务,保险人不负责偿付该项费用。
(6)被保险人及工作人员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不在保险人负担人列。
3.保险费率及保险费计算
保险人在厘定医疗责任保险费率时应考虑的因素:
(1)投保单位(医疗机构)的性质是盈利性的还是大量盈利性的。
(2)投保医疗单位规模大小,包括门诊病人数量;医疗机构的种类;医院的平均病床数量;医务人员、医疗设备性能等情况。
(3)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
(4)投保单位的管理水平,以往医疗事故次数及处理情况。
(5)赔偿限额及共它条件。
保险费的计算方法有:
(1)按投保单位为治疗病人而雇佣的医务人员的数字而定。
(2)按投保单位的的医生数字而起。
(3)按专家的单独保险费而定。
(4)按病床数而定。
(5)按就诊人数而定。
(6)按投保单位营业收而定。
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
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更改条款类:
关于《合同》(合同号:)的补充协议
甲方:系原合同售房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系原合同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房屋地址: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约定:
一、原合同约定:“___________”现更改为“___________”
二、原合同其他约定不变;
三、本协议经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提前退款类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约定:
一、应甲乙双方要求,现对原合同约定:“___________”条款更改如下:“___________”,且甲乙双方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二、丙方已告知甲乙双方做上述变更可能引发的风险,故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协议经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三条、贷款手续办理前先行房屋过户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约定:
一、应甲、乙双方要求,丙方协助其在贷款未审核下放的情况下进行过户手续办理;
二、如办理过户手续后,银行因乙方自身情况,实际审核下放的贷款金额少于原约定金额或不能发放贷款的,乙方应于贷款实际审核下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差额部分补足,打入丙方账户;
三、本协议系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风险,丙方已如实告之提前办理过户手续所存在之风险,已尽告之义务,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经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四条、解除合同类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约定:
一、因方违约(或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视具体情况而定),现经三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原合同;
二、方于年月日向方退还已预收房款元整;
三、方自愿向方支付违约金元整;
四、丙方已收方中介信息服务费元整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五、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退还房屋产权证及土地证原件(该条款以甲乙双方已如实按期履行上述约定条款为前提);
六、自本协议签定生效之日起原合同作废并由丙方收回;
七、本协议系该纠纷最终解决方案,三方日后不得对此再提异议引发新的纠纷;
八、本协议经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电话:电话:连锁店:(店名及经办人)电话:
日期:日期:日期:
补充协议签定总原则:
一、协议内严禁出现公司承担责任条款;
二、对原合同条款作变更的,一定要先讲明原合同第条第款及内容,然后更改为:___________
三、如客户要求写明公司责任的,一律答复按原合同执行;
四、最后丙方签名处一定要写明店名及经办人名字及日期,加盖店章。
通用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土石方运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幽幽市幽幽厂填土工程
1.2.工程地点:幽幽市
1.3.承包范围:土石方运输
1.4.承包机械设备:5.6m_2.3m_1.5m(20立方)自卸车
二、合同工期及合同工程量
2.1.合同工期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甲方必须保证合同期不少于 200万立方 ,工程总量不得少于 200万立方 ,运输量 200万立方。若实际运输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数量(变动量在±10%范围内),甲方按缺少量造价的20%补偿乙方,因此导致工期延误,于乙方无关,工期自动顺延。乙方需保证完成合同约定的运输量(变动量在±10%范围内)
2.2.甲方提供足够的土石方工程量,乙方保证每月完成运输量不少于立方,若甲方原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合同工期顺延。
三、合同单价及付款方式
3.1.运距在 5.6m_2.3m_1.5m(20立方)自卸车运输价人民币为 6.25 元/立方、每车运输费人民币为 125元;6.3m_2.3m_1.5m(25立方);每车运输费人民币为 元。若超过 0.3公里,每公里需增加运费人民币 0.5元/立方。以上价格不含税价,即税收由甲方承担。
3.2.此合同价格受市场浮动而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以市场柴油单价元/升为基准,若油价上浮 0.3 元/升以内,价格不予调整,超过 0.3元/升按市场价调整。
3.3.乙方车辆进场到位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元/车的自卸车预付款,共合计 200000 元整。
3.4.运输费用每天结算一次,甲方在结算日的次日下午5点前需向乙方支付该时段运输费用总额 100%。预付款等工程竣工后从尾款中扣除。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结算时间或拒绝结算。若甲方延期付款,按实际延迟的天数支付给乙方所欠工程款总额的5‰/天的赔偿。
3.5结算方式:甲方以现金结算方式转入乙方指定的卡内。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提供实性)及有关部门的审批的合法施工手续复印件给乙方。
4.1.2.开工前甲方办理好合法进场手续,甲方负责道路的畅通、协调各方关系。负责、交警、交通、运输道路、林业、国土、,环保等部门的手续及疏通周边地方的关系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以便乙方能够正常运输,不受任何干扰。
4.1.3.甲方指定需逆向行驶的,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如果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被交警、路政、、运输道路、林业、国土、环保等处罚由甲方负责处理,驾驶员的驾驶证被扣分,甲方应按每分赔偿给乙方叁佰元整(¥300.00元)人民币,车辆如被扣押超24小时以上,甲方应按每天补偿给乙方伍佰元整(¥500.00元)人民币。
4.1.4. 因交警、、交通、运输道路、林业、国土、,环保等部门的手续及疏通周边地方的关系协调不及时等造成的误工、停工,甲方应给乙方每部车辆500 元/天作为补偿,且每月停工、误工累计不得超过 2天 ( 48小时),否则造成乙方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赔偿,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予赔偿。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车辆每天运输 24 小时(从 07 点―― 07点),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保证挖机正常工作和安排好卸土地点。
4.1.5.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各项款项,乙方有权停工,并撤离运输车辆,必要时乙方有权阻扰甲方施工,并追讨运输款的权利。若延期付款,甲方按实际延迟天数,按欠款总额的5‰/天赔偿乙方。
4.1.6.如果乙方车队进场,非乙方原因而导致的无法正常施工,甲方应赔偿乙方所造成的误工和调遣等费用。
4.1.7.乙方需按合同约定正常运输,服从甲方或现场人员的合理安排和调配。
4.1.8.甲方负责工地运输道路的维护及维修,如因道路问题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应赔偿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1.9. 乙方在保证车辆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正常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交警、路政、纠纷由甲方负责,确保运输道路的畅通。
4.2.乙方责任
4.2.1.驾驶员在有关部门查车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跟有关人员争吵。
4.2.2.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交通秩序行驶,发生安全事故及违规驾驶(如超速、窜红灯、乱停车)一切责任有乙方负责;
4.2.3.乙方车队必须保证车辆及驾驶员的证件齐全,在施工期间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在场内、打架、吸毒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2.4.乙方负责所有的机械、财产及人员的相关保险及安全措施费用,应加强作业的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人员伤害、劳动纠纷等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处理。
4.2.5.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需提前进场,如果乙方因自身调配不当导致车辆不能按时进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按 500元/天的费用赔偿给甲方。
4.2.6.乙方的机械及财产由乙方自行保管,出现被盗,财产损失或损坏等问题有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出现问题甲方进行帮忙调解)。
五、其他
5.1.如发生纠纷,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
5.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甲方通知乙方车辆进场到位生效(双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和添加条款,否则视为无效)。甲、乙双方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表,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及代表人身份证作为合同附件。
5.3. 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直到合同工程款结清支付完毕之日自行失效。
5.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幽幽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福州1234室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